现在,27岁的杜彦霞没事就上网搜索“欣弗”事件的进展。去年7月份,她看到有律师代理“欣弗”的新闻后,决定打官司。律师忙不过来,建议她在当地法院起诉。
杜彦霞的代理律师尹旭东列出了3个被告:安徽、上海和中国华源。与浦东法院不同,当地法院立案了。
第一次开庭时,杜彦霞的病症和“欣弗”的关联性只有医院开具的证明,被告律师认为不能作为法律证据。最后,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确定杜彦霞是由“欣弗”引起的药物性肝炎。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受害者要鉴定是很困难的。”尹旭东感慨,“鉴定费要600元。而且时间不确定,有时候会变成马拉松。”按照法律程序,如果对方不认可鉴定结果,必须再到上一级鉴定机构,程序复杂,可能会拖上一两年时间。
“欣弗”可能造成的后遗症无法鉴定。“要是有机构能做这样的鉴定,我们很愿意去。”杜彦霞的丈夫说。
杜彦霞目前在家里休养。她感觉身体已大不如前,穿衣服比以前增多一件。“走一会路就累了,抵抗力下降,容易感冒。生病也只敢吃中药。”
丈夫压力很大,“欣弗”成了这个家庭的转折点。
杜彦霞原来在经营一家小饭店。患病前,丈夫贷款四十多万、借债10万盘下了隔壁楼房,正准备扩大经营。装修后期,她有些小感冒,就在家门口的诊所打点滴“欣弗”。刚打了一点,护士出身的杜彦霞觉察出不对劲,马上拔掉针头,打了两支急救针。等丈夫赶来,她的脸色已变成青紫。
饭店的活儿从此撂下,现在已经关闭。丈夫依然每月要偿还贷款,还要照顾妻子。他们索赔10.7万元,其中误工费8万左右,这是根据饭店税单计算的。杜彦霞心里明白,“法院不可能支持这么多的”。
她的案子在春节后不久就会判决。丈夫开始考虑执行的问题。“这可能很困难。但我还是愿意去——不管赔多少,都是他们赔给我们的。”
在丈夫眼里,这些微薄的赔偿金代表了一个人的尊严。
其他人
“甲氨蝶呤”的受害者感触更为深刻。许多白血病人下肢瘫痪后,双亲不得不辞去工作,在病房服侍了8个多月。家属们期望能得到尊重,但药厂至今未曾到病房看望过患者。这种致上百人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的抗肿瘤药物曾风靡全国。2007年七八月间,上海市华联制药厂生产的4个批次“甲氨蝶呤”被紧急叫停。后查实,药物在生产过程中被污染。
“现在好像是我们去求着药厂来和谈似的。”一名北京家属说,“我不要钱也行,就是希望药厂能帮我们承担一半的痛苦。”这位家属69岁的父亲已经病逝,她不希望上法庭才能解决问题,“我已经折磨得不成人样了。”“甲氨蝶呤”受害者多已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他们将要承担看不到尽头的后续治疗,费用难以估量。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划分这一部分的责任归属。“甲氨蝶呤”的主要责任方华联制药厂则拒绝与律师陈北元谈判,转而以私下方式与受害者协商。许多受害者正重复着“亮菌甲素”受害者的维权之路,他们无法接受药厂强势的态度和笼统的理赔方案,谈判正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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