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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害事故受难者因维权困局生活艰难(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8 18:25:1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药害事故受难者因维权困局生活艰难(图)“甲氨蝶呤”的受害儿童,他的双脚已经变形。 本报记者 王轶庶 摄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何海宁  

  调查发现,至今大多数药害事故受害者并未走出灾难影响,因无法得到法律支持,他们孤立无援,生活艰难

  任贞朝的名字再度出现在媒体,是因为他的死讯。在等待了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判决的漫长9个月后,1月23日,他带着遗憾离世了。

  2月19日,天河法院再次开庭,进行补充法庭取证。法院调取了卫生部、国家药监局专家组的一份综合调查报告,并解释其为案件延期的缘由。实际上,这份报告2006年5月已出,天河法院在去年10月就已调取。

  这份鉴定报告公布后遭到了众原告的强烈质疑,鉴定认为2006年5月28日前去世的18例使用“亮菌甲素”的病人中,仅有8例明确与假药有关。

  作为“齐二药”假药案13名重症病人的惟一幸存者,任贞朝被外界关注最多,但这未能给其索赔带来任何帮助。2006年,他和另10名受害者起诉事发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索赔额超过2000万元,被称为产品质量侵权诉讼第一案。

  任贞朝并非孤例。近两年频发“亮菌甲素”、“欣弗”、“甲氨蝶呤”等药害事件,在媒体聚光灯闪过之后,受害者们逐渐淡出公众视野。

  本报记者对过去两年社会影响巨大的药害事件受害者进行了全面回访。调查发现,大多数受害者并未走出灾难影响,因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生活艰难,孤立无援。

  任贞朝:难以幸存

  任贞朝计划2008年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与女朋友阿虹结婚,法院判后有一笔钱,可以给儿子(任曾离婚)留一套房子,自己买一辆车,剩下的钱出去旅游。在病床相守的20个月里,他们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苦痛。

  38岁的任贞朝曾是海南万宁市公安局巡警。1998年公务员编制整顿后,他辞职跟着大哥做建筑生意,管理一片厂区。2006年4月,他身患乙肝入住中山三院,被注射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生产的问题药物“亮菌甲素”,造成急性肾衰竭。

  这批“亮菌甲素”被查明是药物辅料作假。64名中山三院患者卷入这场药害事件,官方公布有13人死亡。随着媒体的深入追问,脆弱的药监体系逐渐成为社会争论焦点。

  任贞朝幸存下来了,但负债累累。他花费了大哥二十多万元,中山三院垫付237万多元医疗费。当阿虹回到万宁时,她只能借住在任贞朝二哥家里:床垫铺在地上,一条旧沙发,衣物放在塑料衣柜里。

  阿虹拿出两张小彩照,相片里的任贞朝苍白、消瘦,但笑容灿烂。这是去年中秋后的一个晴天,他们在一家商场拍下的。他们还去银行开了一个账户,准备接收赔偿金。

  不料去年12月中旬,任贞朝开始持续低烧。

  他似乎有了某种预感,频繁催促阿虹到法院问:“案子什么时候能判?”阿虹去了4趟法院,又打了4次电话给主审法官。“法官说快了快了,后来问急了又说,还要向中院汇报,至少还要1年时间。”阿虹回忆。“我怕撑不下去了。”任贞朝对阿虹说。

  一语成谶。

  任贞朝病危时,他的代理律师陈北元正在北京筹办“药品质量侵权案件法律研讨会”。近两年频发“亮菌甲素”、“欣弗”、“甲氨蝶呤”等假劣药案,均波及十多个省市。

  陈北元同样是“亮菌甲素”、“甲氨蝶呤”部分受害者的代理律师。他和受害者一样陷入了漫长的维权困境。“我也没有办法了。”他每天都接到阿虹的报急电话,但无可奈何。

  在代理任贞朝他们的案时,陈北元原拟以集团诉讼的方式在广州中院立案,法院不予受理。他只能以个案形式在区法院立案。任贞朝去世再度形成舆论压力后,区法院开始对媒体称,这些案件具有相同性,要以系列案件集中审理。

  遗体运回家乡海南万宁市之后,任贞朝的灵堂设在租借的“家”里——治病期间,任贞朝将自建的二层楼房抵押了46000元救急。原想着去年能赎回来,但这已成为永不能实现的愿望。

  刘勇:何处立案

  一瓶剩下三分之二药水的“欣弗”药瓶仍然摆放在刘勇家里,“当时只点滴了一节小指头那么长,我姑娘就完了。”刘勇低声说。他住在哈尔滨郊区一个镇里,6岁的女儿当时是媒体报道的焦点,昏迷3天后去世。“亮菌甲素”爆发3个月后,另一起药物不良事件“欣弗”再度掀起轩然大波。这种主要销往乡镇、农村小诊所的抗生素没有按照既定工艺灭菌,受害人数难以估计,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达11人。“欣弗”所涉药厂是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源、安徽华源),这绕口令般的公司结构让刘勇在北京、上海两地疲于奔命。后来,他又去到安徽阜阳找厂家,不料到达当晚,安徽华源总裁裘祖贻自杀了。

  2007年春节前后,有九十多名受害者签订了和解协议,主要赔偿治疗费和少量补助,金额从几千元到17.5万元。后来,华源公司代理律师否认了17.5万的媒体说法,认为不可能这么多。据媒体透露,至2007年8月,已调解和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受害者近200例。

  刘勇与善后处理小组没有达成和解。2006年底,他和另9名受害者委托陈永飞律师准备起诉,索赔280万元。

  然而,陈永飞至今还被“商标”问题纠缠着。“欣弗”药瓶和说明书上都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为上海华源、安徽华源,陈永飞认为根据公司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可以在浦东立案。他不愿意在安徽起诉,担心当地法院受到非正常干扰;另外,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在上海可以为受害者争取更多的赔偿金,“在安徽是20万,在上海就是40多万。”

  浦东法院以不属管辖范围驳回。法院认为国家药监局的调查报告确定“欣弗”生产者为安徽华源,不能证明上海华源为生产者。

  上诉、申诉、四处上访……刘勇陷入了马拉松式的维权困境。现在,他还在期盼转到浦东检察院的上访信能带来一丝希望。“我现在跟孙子似的,跟药厂讨钱一样。”刘勇叹气。

  有5人与华源公司和解了,“他们一路下来都是借钱,拿了钱准备回家还钱。”陈永飞说,“他们是绝望了,不是因为得到了满意答复。”

  家已不成家。刘勇原本在一家医院当保安,月工资500元。妻子打杂活,每月能赚六百多元。自从女儿出事之后,他们俩就没法安稳工作,刘勇不停在外地奔波。现在,有朋友介绍工作,他也不敢接,他担心哪一天又得外出,工作落下了对不起朋友。

  家里失去了一个活泼的身影,妻子不愿意呆在冷清的屋里,她大部分时间回到娘家,寻觅工作接济家用。

  与女儿有关的物品都收拾干净了,但偶尔还能在沙发底下发现一小节铅笔。“那是姑娘用剩下的。”父亲一阵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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