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兵制,让士兵们平日参加农业生产。这样,既增加了劳动力,节省了国家养兵费用,同时还可以加强中央集权。
唐太宗时期采用了府兵制,唐前期的军事制,沿袭了前代的府兵制,到太宗时进一步得到改定,使之更为完善。府兵制是建立于均口制基础上,府兵从“六品以下,子孙白丁无职役者”中选拔,每年选一次,21岁应征股役,60岁免役。他们战时出征,平时在籍,春、夏、秋务农,冬季习武,兵农合一。对“贞观之治”起到积极效果。到唐玄宗即位时期,由于边防危机已十分严重,也为顺应时势,改府兵为募兵,养马屯田,凭借强盛的国力和兵力,逐步恢复了失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边疆的安宁,之后不久,便出现了有名的“开元盛世”。由此可见,军事制度的正确与否,也是一个国家兴盛的重要标志与保障。客观地讲这几项军事制度在当时不同时期内得到贯彻,也收到积极效果,当然,也难免有流弊。但任何一种制度及其变革,对于其利害得失,只能权大小,不可求有无,这是社会进步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
四、经济上注重农业生产发展,实行“与民休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