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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基层法院试验自荐陪审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8 18:26:1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鞠靖 发自南京  

  编者按:

  2008年1月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称,中国法院将考虑对疑难案件试点实行陪审团制度。由陪审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行使决定权,法官只负责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向南方周末否认了这一说法,明确表示子虚乌有。然而,基层法院有意无意探索中国陪审员制度的创造力一直都有。

  想法很好,胆子太大

  2007年11月28日,当赵女士在南京下关区清江花苑小区看到陪审员报名现场时,第一个反应是“机会来了”。

  赵女士所在的清江花苑小区,新老业主委员会已经僵持了大半年,新选出的业主委员会想要撤换原先的物业公司,但是这家公司始终不愿离开。

  “如果当上人民陪审员,不但可以和法院的人混熟,而且可以监督法官,到时候如果打官司就好办了。”带着这样的心理,赵女士积极地报了名。

  此前两个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一次会议上,肖扬直陈陪审员制度弊端:参审率不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陪审员流于形式主义;陪审员结构单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比例过大;法院不重视,陪审员积极性不高。

  下关区法院总共70名法官,按照规定应配备20名人民陪审员。每年数千件案件中,很多都需要有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但是每当法官们请陪审员出席时,很多陪审员都因工作忙、没时间而推托,导致案件无法开庭。有的陪审员一年不过参加几起陪审,而有的陪审员一年参加近百起庭审。

  2007年10月,下关区法院开始酝酿如何借人民陪审员换届之机解决这些问题。党组会上,一位副院长提出,“干脆向社会公开招算了”。

  下关区法院院长许小真回忆,当时的感觉“一是想法很好,二是胆子太大,简直有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

  查阅法律条文的结果让法官们“大跌眼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第八条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而后者始终未能引起人们的注意。

  许小真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我还自认为思想解放,其实根本就不解放,立法机关早就已经有了规定,可见即使是我这个法院院长对法律也学得不认真透彻,何况其他人呢?”

  11月8日,《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出现在下关区96个居民小区里,报名时间为11月8日至30日。报名条件除了《决定》规定的内容之外,增加了“三有”,即“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而且并不限定政治面貌。

  没人报名怎么办?

  住在下关区方家营的76岁的刘国璋是比较早注意到陪审员公告的人之一。一看到下关区法院公开选任20名人民陪审员的公告,刘国璋就在家人的支持下报了名。经过面试、复试,他最终成功入围30人名单。

  如刘国璋这样的积极者并非多数。“没有人报名”是下关区法院一直的担心。

  按照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每次参加庭审,可以得到一定的交通补助和误餐补助。在下关区,补助标准是20元到50元不等。参加一次庭审连看卷和路上交通,往往要耗时一天,所得微薄,吸引力可想而知。

  在过去的五年里,人民陪审员经常因为“没有时间”而无法到庭。组织推荐的人对陪审员工作尚且如此看轻,更何况是普通大众呢?

  为了防止真的没人报名,下关区颇费了一番苦心。他们把选任公告和人大代表选举公告贴在一起,连纸张都一样大,以期引起人们注意。

  在下关区劳模座谈会上,身为省级劳动模范的许小真也“鼓动”参会劳模报名参选。

  11月21日,身为人大代表的许小真又在选民见面会上“推销”人民陪审员。此外,下关区法院还为自己留了后手,原来的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照常进行,对于任期已满的陪审员,征询其意见,看他们是不是愿意连任。

  然而,即便如此卖力,到报名截止前三天,报名者仍是寥寥。

  下关区法院有点着急了,他们决定组织现场报名,并发动媒体进行宣传。

  11月28日,现场报名活动首先在清江花苑小区举行,南京十余家媒体到场采访。当天上午就有四五十人报名,截至30日,现场报名多达二百多人,加上到法院报名的,总共有三百多人。

  报名者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毕业不久的法律系学生。

  据统计,报名者大专以上占50%左右,年龄最大者75岁,年纪最小的23岁,40岁以下者占52%。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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