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称,司法机关对于律师的成见依旧存在,他们并不把律师作为整个司法体制内的专业人士 图/南山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苏永通 发自北京
律师界对于执业环境普遍感到不满意,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或过于紧密,或过于紧张
屡次投诉法院的李苏滨,这一次成为北京昌平区法院的投诉对象。
2月26日,他所在的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接到北京市律协的处分决定书:该所被“公开谴责”,律所主任李劲松被“通报批评”。律协还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对该所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去年6月,昌平法院向北京市律协投诉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指其开具的公函以“本所副主任”表明李苏滨身份,尽管有的特别标注“李苏滨因办理转所手续,证照正在办理中”。但法院认为,李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律师,容易“误导当事人,误导公众”,建议律协对忆通所进行查处。
2007年1月,李苏滨曾直接写信给全国人大常委会,举报昌平法院和北京一中院的四个法官“把国家公权力私有化、把法院流氓化”的行为。
对于法院的投诉,李苏滨视其为报复。他对律协的处理结果感到“意外”。目前,忆通事务所已经准备向律协提起复查要求。
律师:“被投诉是一种光荣”
北京律协查明,忆通所在3个案件中,指派“非律师”李苏滨承接诉讼案件,参与庭审。这三个案件的当事人均为北京太平家园的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据记者了解,“二李”(李苏滨和李劲松)共同代理了太平家园系列案件将近20场官司,多在昌平法院审理。太平家园业主在维权中,多人被雇凶打伤,震惊全国。“二李”的特别之处,按他们自己的说法是敢于较真。他们要求法院收到诉状和证据必须开收条,复印庭审记录,他们在笔录上签名时曾在上面直接写上自己的抗议之词。李苏滨每去立案,必带着书,以随时驳斥类似“法律规定是规定,我们院有我们的规定”的借口。
而被“二李”较真最多的对象,恰恰是昌平法院审理这些案子的一些法官。“二李”曾数次以法官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涉嫌与原告官商勾结”为由,当庭要求法官回避,更多次向法院纪检部门举报投诉该院法官的“违法行为”,并在互联网上写文抨击。
“认真点不是坏事。有灰尘,总得有人拿扫把出来打扫打扫。”李劲松说。
李苏滨还曾向昌平区发改委举报昌平法院复印费乱收费,法院最终被责令调整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张2元(A4纸)调到0.4元。
按照李苏滨的说法,他的一切较真的行为,都是要“为中国的律师杀出一条血路”。
投诉举报掌握着裁决权的法官,一般的律师不会轻易为之。李苏滨说,投诉举报法官纯属迫不得已,对法官进行有效监督,法院作为最后的司法底线才不至于溃败。
事实上,昌平法院最开始是向北京市司法局发了一份内容相似的司法建议书。此后,投诉件由司法局转交律协处理。
律协将法院称为“投诉人”,昌平法院研究室主任陶志蓉也觉得怪怪的。“有点原告被告的味道,一般我们是发函或者司法建议书,是反映情况,是一种通报。律协按自己的程序办,也不能说不对。可能各个行业有自己的不同规则。”
“法院不使用暴力手段,而是以受害者的平等身份进行投诉,这是一个进步。”忆通所主任李劲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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