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蔡建东和妻子齐艳丽双双考上康定师范专科学校,蔡建东为了能和妻子住在一起,到9月11日为止,他已3次向学校递交“同房申请”,但均遭拒绝。
蔡建东十分烦恼:身为夫妻,却必须分住在男、女生宿舍内。
据山西商报报道,学校拒绝的理由是:“在国家教育部对他们这样的特殊情况做出相关规定之前,就只有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其实,这个理由很荒唐。
深究起来,学校拒绝让蔡建东、齐艳丽夫妻住到一起的真正原因,恐怕是这一点:因为为大学生夫妻开设“夫妻房”在国内没有先例,对大学生“夫妻房”这个新生事物的社会舆论预期尚不明朗,尽管学校未必反对大学生“夫妻房”,但因害怕承担风险与责任,而不敢吃这“第一只螃蟹”。
这一个案具有共性意义。我们看到,一些大学不能与时俱进、理解新颁法律精神并按之行事,非得固守与新颁法律相抵触的“死教条”;在法无禁止理应大胆探索的新领域,裹足不前,观望风头,这不仅仅让人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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